辟謠平臺
“安居扶助計劃”原本應該是助力中低收入家庭群體住有所居、購房置業(yè)、實現安居夢想的一項惠民行動。但經濟日報記者日前調查發(fā)現,一些基金會卻打著慈善的幌子,以“安居扶助計劃”為名,向購房者承諾以補貼款的形式分期返還給購房者,甚至聲稱返還總額高達購房款的一半,然而背后卻擅自把安居補貼款挪為己用。
成立于2016年1月的北京中旭公益基金會,與湖北某房地產開發(fā)公司和廣東某房地產開發(fā)公司合作開展了一項“安居扶助計劃”。按照計劃,符合標準的購房人只要在上述兩家房地產公司的房源內購買房屋,就能獲得補貼款。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在收到購房款后,按購房款的20%捐贈給基金會,基金會再以補貼款的形式,分20年返還給購房者,返還總金額將達到購房款的50%。
據統(tǒng)計,中旭公益基金會在“安居扶助計劃”中,共收到兩家公司共計442.7萬余元的捐款。按照規(guī)定,“安居扶助計劃”扶助對象,主要面向當地政府列為住房保障對象但未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;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當地平均水平,且人均住房面積低于當地平均水平的家庭;新就業(yè)大學生及其他年輕群體;符合當地購房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。
購房享受補貼返還,總金額還能達到購房款的一半,這樣的優(yōu)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購房者來說很有誘惑力。不過,上述捐款卻沒有如期發(fā)放到廣大購房者的手中。據基金會法定代表人陳述:在無任何協(xié)議和項目的情況下,中旭公益基金會先后將近400萬元的款項劃撥到與中旭關聯(lián)的幾家公司。截至2017年2月26日,也就是中旭公益基金會成立僅僅1年后,其賬戶余額僅剩341.4元。
針對近400萬元的捐款流出,北京市民政綜合執(zhí)法監(jiān)察大隊執(zhí)法四隊隊長高蘋告訴經濟日報記者,“經調查發(fā)現,中旭體系機構眾多,與基金會較為密切的幾家公司和基金會的實際控制人為同一人,各成員單位之間資金往來頻繁。”
《基金會管理條例》明確規(guī)定,基金會是以從事公益事業(yè)為目的非營利性法人,公益性是基金會的基本特征之一。高蘋表示,中旭公益基金會開展的“安居扶助計劃”項目以公益資助為名,參與房地產銷售補貼、返利的行為,已不符合公益慈善的宗旨。
高蘋表示,由于“安居扶助計劃”項目大多在二三線城市,參與計劃的購房者因收入所限,很多購房者是因為一時相信了購房補貼的承諾,才與房地產公司簽訂購房合同。如補貼款不能到位,將會造成銀行停貸、客戶退房等連鎖反應。
2018年3月,北京市民政局對北京中旭公益基金會以未按章程規(guī)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(yè)務范圍進行活動且情節(jié)嚴重為由,對其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。同時,對調查中發(fā)現的基金會相關理事涉嫌挪用基金會財產的行為,移交北京市公安局。
“為保障廣大購房者的利益,北京市民政局要求北京中旭公益基金會要與捐贈人、受益人等有關方面共同妥善處理,平穩(wěn)過渡,防范風險!备咛O說。
近年來,部分詐騙犯罪團伙打著國家、政府旗號,以慈善活動等名義,以高額返利為誘餌,引誘大量不明真相的群眾加入所謂的各類基金會及相關項目。為此,民政部門不斷加大社會組織執(zhí)法力度,依法查處基金會各類違法違規(guī)行為,督促基金會切實履行法定義務,明令各基金會應當嚴格按照《基金會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(guī)和政策文件要求,依法依規(guī)開展活動。
公眾應該如何避免陷入此類慈善陷阱?掌握權威信息,提高防范意識是關鍵!耙环矫,公眾可登錄中國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、各級民政部門官方網站或關注中國社會組織動態(tài)政務微信號查詢社會組織相關登記信息。另一方面,公眾應掌握所涉領域相關知識,不要盲目跟風,對‘高額回報、高額返利’等承諾要保持清醒的頭腦,避免陷入以利益為誘餌的陷阱!备咛O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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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安居扶助計劃”原本應該是助力中低收入家庭群體住有所居、購房置業(yè)、實現安居夢想的一項惠民行動。但經濟日報記者日前調查發(fā)現,一些基金會卻打著慈善的幌子,以“安居扶助計劃”為名,向購房者承諾以補貼款的形式分期返還給購房者,甚至聲稱返還總額高達購房款的一半,然而背后卻擅自把安居補貼款挪為己用。
成立于2016年1月的北京中旭公益基金會,與湖北某房地產開發(fā)公司和廣東某房地產開發(fā)公司合作開展了一項“安居扶助計劃”。按照計劃,符合標準的購房人只要在上述兩家房地產公司的房源內購買房屋,就能獲得補貼款。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在收到購房款后,按購房款的20%捐贈給基金會,基金會再以補貼款的形式,分20年返還給購房者,返還總金額將達到購房款的50%。
據統(tǒng)計,中旭公益基金會在“安居扶助計劃”中,共收到兩家公司共計442.7萬余元的捐款。按照規(guī)定,“安居扶助計劃”扶助對象,主要面向當地政府列為住房保障對象但未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;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當地平均水平,且人均住房面積低于當地平均水平的家庭;新就業(yè)大學生及其他年輕群體;符合當地購房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。
購房享受補貼返還,總金額還能達到購房款的一半,這樣的優(yōu)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購房者來說很有誘惑力。不過,上述捐款卻沒有如期發(fā)放到廣大購房者的手中。據基金會法定代表人陳述:在無任何協(xié)議和項目的情況下,中旭公益基金會先后將近400萬元的款項劃撥到與中旭關聯(lián)的幾家公司。截至2017年2月26日,也就是中旭公益基金會成立僅僅1年后,其賬戶余額僅剩341.4元。
針對近400萬元的捐款流出,北京市民政綜合執(zhí)法監(jiān)察大隊執(zhí)法四隊隊長高蘋告訴經濟日報記者,“經調查發(fā)現,中旭體系機構眾多,與基金會較為密切的幾家公司和基金會的實際控制人為同一人,各成員單位之間資金往來頻繁。”
《基金會管理條例》明確規(guī)定,基金會是以從事公益事業(yè)為目的非營利性法人,公益性是基金會的基本特征之一。高蘋表示,中旭公益基金會開展的“安居扶助計劃”項目以公益資助為名,參與房地產銷售補貼、返利的行為,已不符合公益慈善的宗旨。
高蘋表示,由于“安居扶助計劃”項目大多在二三線城市,參與計劃的購房者因收入所限,很多購房者是因為一時相信了購房補貼的承諾,才與房地產公司簽訂購房合同。如補貼款不能到位,將會造成銀行停貸、客戶退房等連鎖反應。
2018年3月,北京市民政局對北京中旭公益基金會以未按章程規(guī)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(yè)務范圍進行活動且情節(jié)嚴重為由,對其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。同時,對調查中發(fā)現的基金會相關理事涉嫌挪用基金會財產的行為,移交北京市公安局。
“為保障廣大購房者的利益,北京市民政局要求北京中旭公益基金會要與捐贈人、受益人等有關方面共同妥善處理,平穩(wěn)過渡,防范風險!备咛O說。
近年來,部分詐騙犯罪團伙打著國家、政府旗號,以慈善活動等名義,以高額返利為誘餌,引誘大量不明真相的群眾加入所謂的各類基金會及相關項目。為此,民政部門不斷加大社會組織執(zhí)法力度,依法查處基金會各類違法違規(guī)行為,督促基金會切實履行法定義務,明令各基金會應當嚴格按照《基金會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(guī)和政策文件要求,依法依規(guī)開展活動。
公眾應該如何避免陷入此類慈善陷阱?掌握權威信息,提高防范意識是關鍵!耙环矫,公眾可登錄中國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、各級民政部門官方網站或關注中國社會組織動態(tài)政務微信號查詢社會組織相關登記信息。另一方面,公眾應掌握所涉領域相關知識,不要盲目跟風,對‘高額回報、高額返利’等承諾要保持清醒的頭腦,避免陷入以利益為誘餌的陷阱!备咛O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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