辟謠平臺
(記者李征)修武縣一村民認為法官辦案不公,10天內(nèi)發(fā)布8條短視頻,捏造事實,侮辱、誹謗法官,點擊瀏覽量超過20萬,嚴重干擾司法秩序,影響法官形象。近日,修武縣人民法院依法對丁某某采取拘留15日、罰款5萬元的處罰。
丁某某系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告,此案經(jīng)修武縣人民法院審理后,依法判決丁某某等二人支付原告欠款8.39萬元。丁某某等二人不服,上訴至市中級人民法院。二審審理后,法院認為一審認定事實清楚、適用法律正確,判決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判決生效后,丁某某等二人仍不服,向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,省高級人民法院審查后駁回了丁某某等二人的再審申請。
6月19日起,丁某某捏造事實,10天內(nèi)在抖音平臺發(fā)布8條短視頻侮辱、誹謗修武縣人民法院的承辦法官,瀏覽量超過20萬,造成不良影響。
法官多次向丁某某釋法明理,并就發(fā)布的視頻內(nèi)容與其溝通,但丁某某置之不理,不但不刪除視頻,還繼續(xù)制作侮辱、誹謗法官的短視頻,情節(jié)嚴重,性質(zhì)惡劣,嚴重妨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。
為維護司法權威,捍衛(wèi)法律尊嚴,修武縣人民法院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、第一百一十八條、第一百一十九條,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〉的解釋》第一百八十三條規(guī)定,依法決定對丁某某采取拘留15日、罰款5萬元的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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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記者李征)修武縣一村民認為法官辦案不公,10天內(nèi)發(fā)布8條短視頻,捏造事實,侮辱、誹謗法官,點擊瀏覽量超過20萬,嚴重干擾司法秩序,影響法官形象。近日,修武縣人民法院依法對丁某某采取拘留15日、罰款5萬元的處罰。
丁某某系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告,此案經(jīng)修武縣人民法院審理后,依法判決丁某某等二人支付原告欠款8.39萬元。丁某某等二人不服,上訴至市中級人民法院。二審審理后,法院認為一審認定事實清楚、適用法律正確,判決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判決生效后,丁某某等二人仍不服,向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,省高級人民法院審查后駁回了丁某某等二人的再審申請。
6月19日起,丁某某捏造事實,10天內(nèi)在抖音平臺發(fā)布8條短視頻侮辱、誹謗修武縣人民法院的承辦法官,瀏覽量超過20萬,造成不良影響。
法官多次向丁某某釋法明理,并就發(fā)布的視頻內(nèi)容與其溝通,但丁某某置之不理,不但不刪除視頻,還繼續(xù)制作侮辱、誹謗法官的短視頻,情節(jié)嚴重,性質(zhì)惡劣,嚴重妨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。
為維護司法權威,捍衛(wèi)法律尊嚴,修武縣人民法院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、第一百一十八條、第一百一十九條,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〉的解釋》第一百八十三條規(guī)定,依法決定對丁某某采取拘留15日、罰款5萬元的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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