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法拘禁 毆打他人這個惡勢力團伙被判刑
更新時間:2021-1-4 10:25:54 來源:焦作日報
“現在宣判,被告人李某源犯非法拘禁罪,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;犯尋釁滋事罪,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;犯故意傷害罪,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,數罪并罰,決定執(zhí)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……”近日,由解放區(qū)人民法院黨組書記、院長趙玉軍擔任審判長的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在解放區(qū)人民法院宣判,7名被告人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。
據介紹,該案的7名被告人最大的30歲,最小的只有22歲,文化程度低、法律意識淡薄是這些人共有的特征。
法院審理后查明:2014年以來,被告人李某源伙同被告人閆某斌、楊某追、張某斌、劉某路、米某、裴某等人采用非法拘禁、尋釁滋事、故意傷害、開設賭場等手段,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,為非作歹,欺壓百姓,擾亂社會生活秩序,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。
去年4月的一天,被告人李某源帶領被害人王某某到一公寓賭博,導致王某某欠賭債1.4萬余元。隨后,從2020年5月7日至16日10天的時間里,李某源指使楊某追在某賓館看管王某某,讓其想辦法借錢還債。其間,李某源多次對王某某進行毆打。直到王某某給其姥爺發(fā)短信請求報警,公安機關才將王某某解救。
根據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法院最終判決:被告人李某源犯非法拘禁罪、尋釁滋事罪、故意傷害罪,數罪并罰決定執(zhí)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;被告人閆某斌犯非法拘禁罪、開設賭場罪,數罪并罰決定執(zhí)行有期徒刑1年3個月,并處罰金8000元;其他5人犯非法拘禁罪,分別判處1年1個月至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